零新增!黑龙江省最新疫情通报
2022年1月31日0-24时贝语网校,黑龙江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
截至1月31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9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4例。
我省发生本土疫情,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市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近期涉疫地区旅居史抵(返)我省人员进行排查,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精准掌握和管控相关风险人员,排查出的风险人员评估感染风险后要第一时间落实赋码、核酸检测、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
提醒广大群众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有效地开展个人防控,接种疫苗、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
绥芬河市公布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1月29日12时至30日24时,绥芬河市在重点人群检测中发现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23
1月19日,14时23分衣世界,16时27分新弘旭生鲜超市三分店。
1月20日,9时28分火狐狸商场地下一层。
1月21日,9时龙须沟步行街,9时44分乘坐10号线公交。
1月22日,14时50分火狐狸商场地下中层。
1月23日,15时12分火狐狸地下商场。
1月24日,15时34分伊戈尔商店。
1月25日,15时39分新鹏飞果业(大直路店)购物。
1月26日,15时50分韩四牛羊肉,16时12分好生活生鲜超市,16时33分新鹏飞果业(山城路店),16时40分新弘旭生鲜超市三分店。
1月27日,14时到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1月28日,居家隔离。
确诊病例24

本人年岁已高,记忆力、听力下降,腿脚不好、行动不便,常年居家未外出。
确诊病例25
1月19日至1月24日,每日8时到俄罗斯糖果仓库(原傲娇龙超市234厅)上班,17时30分下班。
另:
1月22日,15时青云超市。
1月24日,7时30分到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1月25日,10时45分步行至西城区C区楼下益绥生鲜超市。
1月26日至28日,居家隔离管控。
确诊病例26
1月19日至24日,每日8时到俄罗斯糖果仓库上班,17时下班。
另:
1月19日,8时许到核酸采样点做核酸。17时37分青云超市。
1月22日,15时青云超市。
1月24日,7时30分到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1月25日-28日居家隔离。
确诊病例27
1月17-21日绥芬河疫情最新消息,每日7时左右到小北山千园小区女儿家,下午5、6点钟左右返回西城区B区家中。另:
1月22日至23日,18时至21时在西城区C区婆婆家(确诊病例24)。

1月24日,16时到核酸采样点做核酸。18时40分左右乘坐5线公交车返回家中。
1月25至26日,居家未外出绥芬河疫情最新消息,家中无访客。
1月27至29日,每天到核酸采样点做核酸。
绥芬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绥芬河市疾控中心、各社区咨询电话
疾控中心:0453-
友谊社区:
新华社区:
永安社区:
山城社区:
前进社区:
北海社区:
三合林社区:
光华社区:
新兴社区:
铁西社区:
绥兴社区:
旗苑社区:
建南社区:
谷盈社区:
建西村:
南寒村:
建华村:
永胜村:
菜营村:
阜华社区:
建西社区:
建东村:
北寒村:
北沟村:
宽沟村:
朝阳村:
建新村: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31日
绥芬河紧急寻人!
请到过以下地点人员
主动报备
1月22日至25日,千园小区2号楼楼下美发店出入过的人员。
有轨迹相同人员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以及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对不主动报备、谎报、瞒报行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注疫情防控消息动态,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市中医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绥芬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31日
哈尔滨市疾控中心特发布最新提醒
2022年1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患者,女,45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公司牙模设计员,居住在东莞市凤岗镇保利百合花园。

为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哈尔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发布疫情防控提醒如下:
一、请2022年1月16日以来到过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以及有过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病例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来哈返哈的所有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提醒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进展及防控措施要求,自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必要的消毒用品,做好防护,返哈后,要按照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交集,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相关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
三、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四、请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复杂形势,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为建立免疫屏障积极接种新冠疫苗,特别是还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禁忌症除外)包括3-11周岁儿童、没有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的人员、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尚未进行加强免疫的人员,均要到附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要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以及在人群聚集场所活动时要佩戴口罩,乘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还应尽量避免接触公共用品、减少进食和饮水次数,并在日常生活中继续遵守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餐、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进出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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